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
發佈日期:2024-09-04 00:00:00
發佈單位:小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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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d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415B45F83F58063&sms=6DBF452AEE6822B5&s=05A3259832D3D944
一、旨揭教育講習分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共4場次,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113年9月24日(星期二),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延平分部大新館數位演講廳。
(二)中區:113年9月26日(星期四),集思文心會議中心G1會議室。
(三)南區:113年10月1日(星期二),蓮潭國際會館102大型會議室。
(四)東區:113年10月3日(星期四),花蓮縣勞工育樂中心大禮堂。
二、課程規劃:
(一)宣導自主更新補助規定及實務推動經驗:包括「中央自主更新補助規定說明」、「都市更新常見權益課題及處理」、「都市更新權益分配與估價實務」、「都市更新會籌組立案、會務運作推動、資金籌措」、「自主更新會常見課題及處理」。
(二)倡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相關規範及實務推動經驗:包括「危老重建相關法令說明」、「危老重建實務及案例分享」。
三、報名方式:本次教育講習各場次統一自113年8月29日(星期四)起於本署都市更新入口網(「都市更新入口網/活動專區/教育講習」,網址https://twur.nlma.gov.tw)開放報名,上課講義可於講習會前3日至上開網頁下載(「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下載專區」)。
四、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務請轉知所屬(轄、管)相關承辦人員(鄉、鎮、區公所、景觀總顧問、村長、里長、社區規劃師、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委託之都市更新或危老輔導團及0403震損社區等);民間團體會員,視個人需求報名參加。
五、本次教育講習課程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技師及建築師學習積分時數。
六、教育講習聯絡人:財團法人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洪嘉妤研究員,電話:(02)2517-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