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關心108年至112年竹市府管理補習班相關事宜 竹市府於112年積極查辦並立刻處置不法行徑
發佈日期:2024-09-04 08:00:00
發佈單位:新竹市
發佈部門:教育處
原始連接:http://www.hccg.gov.tw/ch/home.jsp?id=48&parentpath=0,16&mcustomize=municipalnews_view.jsp&t=MunicipalNews&dataserno=202409040020&mserno=201601300307&toolsflag=Y
有關近日監察院調查補習班業者監管機制,指出竹市C補習班發生違法情事。新竹市政府表示,C補習班全名為「私立丹尼爾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市府於108年3月13日、108年7月17日、109年1月13日、110年5月12日、112年5月3日,共五次對該業者進行稽查。109年1月13日查獲該補習班疑有幼兒使用補習班空間,其餘4次稽查則查獲班務及擴大使用未核准空間。歷 次稽查後,皆於一週內正式函文該補習班進行改善,並要求附上改善證明,以佐證改善完成。 市府指出,教育處於112年6月接獲該補習班疑似發生幼兒性侵案,獲報後市府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分別於112年6月12日、6月20日、8月4日、10月13日、11月10日及11月22日進行「突擊稽查」。其中於112年6月12日第一次稽查即發現該補習班業者違反新竹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以補習班名義招收幼兒園進行教保服務。因此,自112年 8月1日起,對該補習班學前部分祭出「停止招生處分」,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對其進行裁罰10萬元,絕不放過任何違法行為,並召開會議協助幼童移轉安置至其他合法幼兒園,後續積極追蹤該補習班其他項目改善情況。 教育處表示,「私立丹尼爾文理技藝短期補習班」位於新竹市東區,以補習班名義向市府申請立案,核准開設美語、數學等12項科目,其中音樂、舞蹈、美術及資訊等課程招生對象為學齡前至高中。接獲檢舉該補習班後,於112年6月12日前往稽查,該補習班以教師確診停課為由拒絕稽查,惟市府握有證據指出,當天應有幼兒前往上學。教育處會同社會處、都發處、警察局,於6月20日再次前往 突擊稽查,經查該補習班登記立案為補習班,但確有全日收托學齡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違法事證明確。 教育處指出,112年6月20日的第二次稽查發現,丹尼爾補習班招學齡前共31名幼童,不但涉及隱匿幼童,且現場有牙刷、牙杯及遊具器材等非屬於補習班設施,課表有含非屬補習班的核准課程,辦理帶幼童外出進行牙齒塗氟業務、提供各類生活照顧設施,以及要求家長簽立幼兒園托育契約等,違規事項明確。市府依據新竹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47條第4、6、7、14及15項,給予 該補習班學前部分「停止招生處分」。 教育處說明,有關該班疑似幼兒性暴力事件,自112年6月獲報後共計召開4次調查會議及6次聯合稽查,經委員多次訪談及調查後證據不足,且該案經新竹地檢署審查為不起訴處分,因此該性平案件不成立。 市府強調,針對補習班業者均有固定聯合稽查,而民眾檢舉案件亦有不定期稽查,若查獲違規事項,將從嚴處分相關違法人員及補習班,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市府對違法行徑絕不寬貸! 新聞資料提供:社會教育科 聯絡人:李科長 聯絡電話:03-5216121分機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