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甄選
發佈日期:2024-09-03 00:00:00
發佈單位:屏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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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BB13CB4AD46CA8E&sms=2F1A20C11B459EA9&s=9A8C3C0F5CB4FAF8
屏東市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甄選 發佈日期:113-09-03 資料來源:屏東市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一、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形。
個性積極、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自治行政相關業務。
其他臨時性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三、工作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61號(屏東市公所)
四、聯絡方式:
一律採「書面」紙本應徵,請檢具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請貼最近1年內2吋半身相片、應含個人基本資料、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學歷、工作經驗及專業證照等資訊)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
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代」,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本所人事室(地址:屏東市台糖街61號 連絡電話 08-7515651),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本所採書面甄試,如有必要得增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截止日期:收件至113年9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08-7515651,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