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上路,自住房屋請設戶籍
發佈日期:2024-09-02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7282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指出,房屋稅2.0新制自今(113)年7月起上路,明(114)年5月開始繳納全國歸戶差別稅率房屋稅。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新制就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房屋符合(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3月22日;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3月24日)申報按自住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確保民眾權益並兼顧簡政便民,對於113年6月30日以前房屋稅籍資料記載為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已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者,該局將主動核定續按自住優惠稅率,民眾免再提出申報。至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稅務局將於近日主動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納稅義務人最遲須於114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經輔導並於114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者,該局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亦無須申報;屆期仍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將自114年期起改按非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房屋稅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姵妏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蘇雅娟
連絡電話:(049)222212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