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臺中市外埔區公所機關資通訊軟硬體驗收檢核表」核定,請各單位辦理資通訊軟硬體採購,務必參考援用!!
發佈日期:2024-08-29 00:00:00
發佈單位:外埔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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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waipu.taichung.gov.tw/3484019/post
資料來源-大紀元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政風處113年8月20日中市政二字第
1130007074號函暨政風室113年8月28日簽奉核定
事項辦理。
二、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敏公
務資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行政院於
112年6月20日院授數資安字第1121000202號函重
申各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原則不得使用大陸廠牌;復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採購投標須知範本第16點,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
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不允許大陸地區,以及資訊服務
採購契約範本第8條第24款,如採購案內涉資通訊軟體
、硬體或服務等相關事務,機關可要求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三、鑒於他機關於辦理資通訊安全相關之採購時,曾因履約管理及驗收作業未盡確實,導致廠商以不符合契約規定之產品履約並
通過驗收情事。為預防類此風險態樣,強化機關採購相關資通訊產品之驗收檢核機制,增訂本所「機關資通訊軟硬體驗收檢
核表」(詳如附件),作為資通產品標案文件,納入機關採購驗收流程,協助同仁檢視相關資通採購是否涉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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