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養父母收養關係存續中」之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符合兵役法第41條第1項第5款緩召事由者受理申請公告
發佈日期:2024-08-23 00:00:00
發佈單位:美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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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meinong-district.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98168689A7B6C58&sms=323311E61EA5C300&s=499F81DD80F4A6EA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9日止。
二、受理對象:與養父母及養家間之親屬符合兵役法第41條第1項第5款規定「無兄弟姊妹,而其父或母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但父母俱亡者,不在此限。」者。
三、受理單位:後備軍人與補充兵戶籍地之鄉、鎮、市、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