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土地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3年8月7日華總一 義字第11300068931號令公布 發佈日期:2024-08-26 00:00:00 發佈單位:龍井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longjing.taichung.gov.tw/3481040/post 土地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3年8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931號令公布 檔案下載(或附件) 總統府公報.pdf pdf 46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