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請鏡電視公司股東到會說明
發佈日期:2022-10-26 15:30:00
發佈單位: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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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48159
<p> 考量鏡電視公司擬任負責人變動頻仍,近期更有報載傳聞該公司有股東代持、中資接手、股權經轉讓等情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本(111)年10月26日第1038次委員會議審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實收資本額變更暨換發執照討論案,爰請該公司股東到會陳述意見。</p>
<p> NCC表示,依申請人提供資料,該公司股東目前計有自然人陳泰銘、祝文宇、蘇永平、朱劭華、葉國一、裴偉、陳進財,以及法人翰林育成股份有限公司,經該會通知及聯繫,自然人股東陳進財及蘇永平分別委託鏡電視公司董事長鄭優及總經理蔡滄波代表到會陳述意見,至法人股東翰林育成股份有限公司會前書面通知無意見,其餘股東則不克出席會議,就所詢議題,亦無提供相關書面意見。本日會議NCC委員主要就該公司負責人頻繁變動、該公司股東有否代他人持有股票、有否介入新聞製播等議題與出席者進行詢答。</p>
<p> NCC說明,就報載該公司擬任負責人日前再傳異動,因迄無接獲該公司正式說明,將請該公司來文釐清。另考量鏡電視申設許可附款,有得依事證隨時檢視者,有規劃於評鑑、換照併予檢視者,亦有明訂辦理期程者,NCC表示,將持續關注附款履行情形,就該管行政程序,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亦將一律注意。</p>
<p> 就外界關注鏡電視案情,NCC說明,除將持續依法監理該公司,亦盼該公司循公司法等途徑解決爭議;而就報導涉及資料外流情事,該會業交由政風室調查,另該會前依檢調要求提供相關卷證,就案涉司法部分,該會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審查結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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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連 絡 人:專門委員 陳金霜</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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