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本(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2024-08-23 00:00:00
發佈單位:西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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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sigang.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8354&s=8688245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本(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受理申請。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受理文件: 請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提送受理單位申請
受理對象: 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符合該須知臚列之成績或優良表現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