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鎮公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民政課)
發佈日期:2024-08-22 00:00:00
發佈單位:西螺鎮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hsilo.gov.tw/2015/news_detail.php?sn=7517
主題名稱雲林縣西螺鎮公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民政課)
發佈單位民政課
公佈日期113-08-22
詳細說明一、甄選單位: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民政課
二、工作項目:協助民政課辦理藝文活動事務等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雲林縣西螺鎮公所(雲林縣西螺鎮光復西路20號)
四、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需配合本所業務加班,加班時間另計。
五、名額:1名。
六、報名資格:
(一)需為本國國民,身心健康,負責盡職,吃苦耐勞,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及嗜好。
(二) 性別不拘,男性需檢具役畢(含國民兵、補充役及替代役)或免役證明。
(三) 年齡:年滿18歲。
(四)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或檢具同等學歷之證明
(五) 具基本電腦使用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待遇:新臺幣27,470元/月,年終獎金1.5個月(按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1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止。
(二)報名檢具資料:報名表(公告於本所網站)1份、最高學歷證明影本1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男性需另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迴避任用切結書1份、其他工作相關之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書寫並以包裝袋密封後,於信封外註記「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民政課臨時人員應徵資料」。應徵資料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30分)遞交至本所行政室櫃台;如遇中午休息時間,請轉交本所服務台值班人員。
(三)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面試時間:本所將以電話告知。
(二)地點:雲林縣西螺鎮公所二樓會議室。
七、甄選項目:如面試評分表(公告於本所網站)所示。
八、甄選方式:
(一)審核書面資料,若有資料不符或造假者,逕不予錄取不另行通知。
(二)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
(三)面試採委員問答之方式進行,每人以10分鐘為限。
(四)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身分。
九、錄取公布方式:錄取後以電話通知,亦將於本所網站公告。
十、其他:
(一)如具備以下情事者請勿報名本次甄選: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任公職並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者。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9.依其他法規不得任用為本所臨時人員者。
(二)經錄用者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即撤銷其資格。
(三)如錄取人員具下列情事,本所得辦理解僱並依法進行資遣,錄取人員不得要求留用:
1.無故曠職三日以上。
2.具吸毒、酗酒及賭博等不良嗜好,或經主管考核認定不適任者。
3.因本所業務變更僱用原因消滅者。
十一、洽詢方式:蔡念桂小姐,電話:(05)5863203分機507。
附件 附件2-徵才公告.docx
附件3-迴避任用切結書.docx
附件4-甄選報名表.docx
附件5-西螺鎮公所臨時人員面試評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