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為辦理該所「淡鎮源字第8401號」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標示:淡水區水梘頭段白石腳小段1-4、1-8、1-9、2-2、2-3、7、13-3、13-4、14、14-1、19、26、203、207、211地號)租約屆滿承租人申請續訂租約,惟因租佃雙方尚有爭議待解決,請待爭議解決後再行辦理申請案公示送達公告
發佈日期:2024-08-22 00:00:00
發佈單位:龍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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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longjing.taichung.gov.tw/3478276/post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為辦理該所「淡鎮源字第8401號」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標示:淡水區水梘頭段白石腳小段1-4、1-8、1-9、2-2、2-3、7、13-3、13-4、14、14-1、19、26、203、207、211地號)租約屆滿承租人申請續訂租約,惟因租佃雙方尚有爭議待解決,請待爭議解決後再行辦理申請案公示送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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