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鄉幼兒教育補助來啦!全新發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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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竹東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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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鄉幼兒教育補助來啦!全新發放指南✨
在湖口鄉,隨著人口逐漸增加,欣喜地看到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在湖口鄉上安家落戶。為了鼓勵更多的家庭迎接新生命,提升出生率,湖口鄉公所特別針對幼兒教育費用提供了補助支持,讓每一位3至6歲的幼兒都能獲得更好的教育機會,透過這些補助費用,期望能夠有效支持家庭教育開支,為湖口鄉的未來注入更多希望與活力
湖口鄉公所113年度幼兒 #教育補助費發放作業說明
一、 本次補助以民國111年6月30日之前設籍本鄉滿2年且滿3至6歲(民國107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出生)之幼兒為補助對象,以6月30日為計算基準日。
5-6足歲 (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出生),
#領取2000元。
3-4足歲(108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出生),
#領取4000元。
二、通知單於8月16日寄出,通知單內說明本補助發放條件依湖口鄉幼兒教育補助費核發實施辦法。
三、依民法1089條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故本教育補助費由父母具領。
四、領取本補助,請備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文件領取。
本通知單
父母雙方二人”或監護人為單獨/共同監護”之(身分證正本)及(私章)
(幼兒戶口名簿正本) 或 (幼兒戶籍謄本需3個月內正本)
【備註】
★如另有行使兒童負擔權利義務者或監護人,請提供:幼兒戶籍謄本(詳細記事)需3個月內正本。
★若還未取得身分證,請出示居留證(正本)。
★如委託他人代領,請填妥↓(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私章)及相關證明文件領取。
註:
1.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委託書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簽署,於委託人欄位親筆簽名或蓋章。
2.父母離婚或單一監護者,應檢具已辦妥登記之戶籍謄本(需3個月內正本),始得單獨代理。
3.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由取得監護權之監護人同意之,並檢附證明文件。
#湖口鄉113年度幼兒教育補助費各村核發日期及時間
地點:湖口鄉公所6樓 (湖口鄉中央街1號)
#113年09月04日(三):德盛村、勝利村、鳳山村、湖鏡村、中正村、長嶺村
#113年09月05日(四):信勢村、湖南村、中興村<1鄰30鄰>、波羅村、仁勢村、孝勢村、東興村、和興村、長安村
#113年09月06日(五):信義村、中興村<31鄰46鄰>、鳳凰村、愛勢村、中勢村、湖口村
請依通知單上地點、日期、時間領取補助費用
上方時間若無法領取,請於 #113年09月07日(六) 上午08:30-11:30止前,至湖口鄉公所6樓領取
如以上日期仍無法領取,請依下面日期、地點領取:
日期:#9月9日起至11月29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
時間:上午9:00-12:00 和 下午13:00-16:30
地點:湖口鄉立幼兒園1樓(湖口鄉愛勢村信義街59號)
#洽詢電話:03-599-2453、03-590-2146 轉 (10、11、12、13-湖口鄉立幼兒園)
<服務時間:08:00-16:30>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