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13年11月1日起CCC2305.00.90.00-9「提煉花生油所產之其他固體殘渣物,無論是否磨碎或呈團粒狀」等2項貨品刪除輸入規定代號「404」,增列輸入規定代號「82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發佈日期:2024-08-08 02:52:47
發佈單位: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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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8月08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37020736號 附件說明:如文1137020736-1.pdf 主旨:公告自113年11月1日起CCC2305.00.90.00-9「提煉花生油所產之其他固體殘渣物,無論是否磨碎或呈團粒狀」等2項貨品刪除輸入規定代號「404」,增列輸入規定代號「825」,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農業部113年7月10日農際字第1130230253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