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凱米颱風災害原住民族委員協助本縣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一案,請有需要之民眾於8/21前至本所民政課申請。
發佈日期:2024-08-19 00:00:00
發佈單位:苑裡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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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yuanli.gov.tw/News_Content.aspx?n=7490&s=778012
因應凱米颱風災害原住民族委員協助本縣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一案,請有需要之民眾於8/21前至本所民政課申請。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3年8月13日原民建字第1130040568號函辦理。
二、鑒於本次颱風災情慘重,考量原住民族族人住宅重建及修繕之需要,原民會協處措施如下:
(一)住宅重建:依據原民會「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業要點」開放受理,受災戶應於天然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年內提出申請(即至116年7月23日止),每戶補助金額新臺幣20萬元至50萬元。
(二)住宅修繕:依據原民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惟今年受理申請日期(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已截止,惟原民會協處內容臚列如下:
1.補助地區:本縣轄內區域。
2.申請對象:凱米颱風致房屋受損之原住民。
3.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8月21日止。
4.補助金額:每戶最高補助新臺幣11萬元。
5.考量災情嚴重且非人為因素,除受災戶於5年內核領該會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皆放寬得重複申請外,作業要點原以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為主,與本次颱風災害住宅毀損亟待修繕目的不同;爰放寬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之審查標準,以列管有案受災原住民,原需檢附之財稅資料應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