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3年8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951號令公布
發佈日期:2024-08-19 00:00:00
發佈單位:樹林區
發佈部門:樹林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shulin.ntpc.gov.tw/home.jsp?id=468e7f1294d86c3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9b0286d4bf722da5524e29dae3dc7b91
發佈日期
2024-08-19
截止日期
2024-11-19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8-19
公告內容
旨揭修正案係延長暫行條例之申請期限,由2年延長為4年,請各宗教團體,倘有不動產以自然人名義登記而尚未提出申請者,務必於115年6月9日前提出申請,以維護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