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苗栗縣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案,請協助宣導受災農民於本(113)年8月26日(星期一)前檢附文件至本所農業課辦理,逾期不受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4-08-16 00:00:00
發佈單位:造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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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ch.gov.tw/News_Content.aspx?n=3683&s=777797
公告苗栗縣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案,請協助宣導受災農民於本(113)年8月26日(星期一)前檢附文件至本所農業課辦理,逾期不受理,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業課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部113年8月14日農糧字第1131018206號公告辦理。
二.救助項目及額度:芋:每公頃4萬1,000元。
三.受理申請期間:文到日起至(113年)8月26日(星期一)止,逾期不受理,倘有週末至本所申辦災害需求之農民,請在上班時間先以電話聯絡本所(542-255#159張小姐)預約辦理。
四.農民(種植作物在造橋鄉土地)申報應附文件:
1.1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逕向竹南地政申請)。
2.非土地所有權人應附耕作協議書(含印章)或土地租約書。
3.身分證 (申請人、地主與實際耕作者)。
4.申請人存摺。印章 (申請人、地主與實際耕作者)。
5.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
五.損失率:應達種植總面積20%以上,未達20%不予補助。
六.申請面積:種植土地應達0.01公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