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存居家常備藥品!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藥師教您小撇步
發佈日期:2024-08-15 08:18:00
發佈單位:臺東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133498
如何保存居家常備藥品!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藥師教您小撇步
新聞來源: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看病拿藥的經驗,隨著診所或藥局走入社區,有些民眾小感冒就習慣到藥局買成藥,有些人在醫院拿了慢性處方箋後,不見得按時服用,導致很多過期或變質的藥品閒置在家中堆積如山,要丟掉覺得可惜,不丟又擔心使用後對身體健康造成二度危害,怎麼辦??
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藥師李婉柔教大家如何保存居家常備藥品,避光、避濕、避熱是藥品重要存放三大原則,特別高溫炎酷夏天裡,提醒大家注意事項,一般常見的保存方法建議如下:
(1)口服錠劑和膠囊:分裝與拆封的裸錠,保存期限從開封後或調劑日起6個月內服用,變色或潮解即丟棄。
(2)外用藥:外用藥膏開封後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且不建議分裝成小罐。
(3)眼藥水(膏):開封後1個月後丟棄,除非藥袋有寫需冷藏,不然一般在室溫下避光保存。
(4)磨粉藥品:藥品經過磨粉易變質潮解,僅於醫師開立天數內服用,若沒吃完即丟棄。
(5)栓劑:除非特別註記需冷藏,不然一般放在陰涼乾燥處儲存即可。
(6)藥水:糖漿藥水開封後於治療期間使用(室溫保存),未使用完即丟棄。
(7)懸浮液:兒童使用的抗生素一般都是乾粉會泡成溶液使用,從泡成懸浮液當天算起,可室溫或冷藏(2-8°C)保存7-14天不等,可以詢問藥師使用及保存方式。
(8)胰島素:胰島素針劑在未開封時需冷藏(2-8°C)保存,且未使用的針劑可放至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若已開封使用,則依廠牌不同,可放在低於30°C的室溫下保存4-8周,如果能自己帶保冷袋保存帶回家會更放心。
民眾只要養成運動的習性、均衡的飲食、充足的睡眠不熬夜,定時回診追蹤身體狀況,保持身心社會靈之健康狀態,清楚各種藥品的使用方法及保存期限,並有閱讀藥袋上的資訊,就能為自已與家人的用藥安全把關!
民眾若有用藥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諮詢,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藥劑科電話:222995分機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