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緩衝期將屆滿並開始實施未掛牌違規取締!
發佈日期:2024-08-15 06:25:00
發佈單位: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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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133494
微型電動二輪車緩衝期將屆滿並開始實施未掛牌違規取締!
新聞來源:臺東監理站
新聞內容: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掛牌納管,並訂於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含使用中)須全面領牌,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另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務必戴安全帽、駕駛人須年滿14歲、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等,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
臺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也提醒車主,為了維護行車秩序及用路人行車安全,本站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會同警方針對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加強違規稽查,因此,為了您自身的權益及保障,特別呼籲車主儘速完成掛牌,有關詳細資訊可上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或電洽該站服務電話:089-311539 分機1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