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樹鄉公所徵定期僱用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4-08-15 00:00:00
發佈單位:高樹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gto/News_Content.aspx?n=9DB3244D31F05135&sms=B56FE2E176E80DF9&s=A4FD5C5611CB765D
高樹鄉公所徵定期僱用人員1名 發佈日期:113-08-15 資料來源:高樹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徵才機關:高樹鄉公所
人員區分:定期僱用人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有效期間:113/8/15-113/8/21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大學以土木、營建工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有土木工程相關經歷尤佳,各項評比內容及分數,詳甄選評分表。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及第28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4工作項目:
1.辦理高樹鄉公共建設工程及行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29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資料: (一)參加甄選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恕不寄還,如需寄還請附回信封),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履歷表(請下載本所格式並貼照片)、學歷證明、專業證照文件及身分證明影本等資料,於本公告期限屆滿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高樹鄉公所建設課 王小姐收(地址: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29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定期僱用人員職務」。 (二)報酬:依學歷起薪29,7003,7800元。備註: (一)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予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 僱用期限: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