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航空器無線電臺使用頻率」,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06-17 11:16:59
發佈單位: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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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moda.gov.tw/press/bulletin/12962.html
數位發展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14 日發文字號:數位資源字第 1136001147 號主旨:公告「航空器無線電臺使用頻率」,並自即日生效。依據:「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第八條。公告事項:一、「航空器無線電臺使用頻率」(如附件)。二、依「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公告之航空器無線電臺使用頻率僅專供收發與飛航有關之電信,不得做為其他用途;另依「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航空器無線電臺依本公告使用之頻率,免經主管機關核配及發給頻率使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