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公告「113年度畜禽產品經營業者取得產銷履歷驗證補助要點」1份,詳附件;請本區有需求的畜禽飼養業者備妥申請文件並最遲於113年11月6日(含)前向相關單位申請補助(寄件郵戳為憑)。
發佈日期:2024-08-09 00:00:00
發佈單位:北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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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beime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192&s=8667886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公告「113年度畜禽產品經營業者取得產銷履歷驗證補助要點」1份,詳附件;請本區有需求的畜禽飼養業者備妥申請文件並最遲於113年11月6日(含)前向相關單位申請補助(寄件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