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熱心的鄉親們持續提供優質為民服務品質,中西區公所竭誠歡迎您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
發佈日期:2024-08-09 00:00:00
發佈單位:中西區
發佈部門: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tnwcdo/News_Content.aspx?n=19944&s=8664291
攜手熱心的鄉親們持續提供優質為民服務品質,中西區公所竭誠歡迎您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3-08-09
攜手熱心的鄉親們持續提供優質為民服務品質,中西區公所竭誠歡迎您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
一、招募對象:
年滿18歲以上,具備愛心與耐心,對區公所各項公共行政或為民服務工作具熱忱之本市居民。
二、服務項目:
(一)支援本所服務台或調解委員會接待洽公民眾。
(二)引導民眾至所屬承辦窗口洽辦業務。
(三)答覆民眾簡易諮詢或協助填寫相關書表。
(四)其他與本所區政相關之為民服務事項。
三、服務地點:臺南市中西區公所(開山路1號)三樓服務台/五樓調解委員會
四、招募方式:視缺額情形採不定期公開招募,招募消息刊登於本所網站。
五、報名遴選:請親洽本所服務台或行政課填具基本資料表,書審後安排一個月的服務實習,經評核通過正式發給志工服務證。
六、截至113年8月5日,招募時段及人數(以下時段各一位):
(一)三樓服務台:週一下午時段、週三下午時段。
(二)五樓調解會:週二上午時段、週四下午時段、週五上午時段。
七、教育訓練:依實際工作項目規劃相關講習或安排數位課程。
八、志工福利:志工意外事故保險、本所年度聚餐、聯繫會議與聯誼活動等,熱心服務有具體績優表現者另由本所頒獎表揚。
九、服務準則:
(一)志願服務均為無給職。
(二)儀容衣履整潔,穿著志工背心並配戴服務證。
(三)接待民眾或接聽電話,聲調口吻或答詢用辭應禮貌週到、態度和藹。
(四)遇弱勢族群如老弱婦孺或身障人士等,應優先扶持照應。
(五)執勤時謹守岡位,避免聯絡私事、聚眾聊天或高聲喧嘩。
(六)應依規定時間執勤,勤奮盡責,不得遲到早退,無故離開。
(七)使用公物應保管愛護,節約使用,用畢歸位。
(八)無法依排定時間出勤,除病假及緊急事故外,應事先洽業務承辦人登記請假。
(九)志工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解聘或不予續聘:
1.違反本服務準則,情形重大者。
2.屢次未假無故缺勤者。
3.本所辦理之年度教育訓練或聯繫會議無故缺席者。
4.因個人因素無法繼續擔任,主動提出申請者。
5.怠忽職責、言行不當或與民眾發生衝突事件,損及本所聲譽查證屬實者。
十、招募窗口:行政課詹家祥/王惠香,電話06-223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