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土地徵收補償市價變動幅度評議完成,據以計算調整徵收補償地價予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
發佈日期:2024-08-07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地政處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6920
本縣113年度徵收補償市價變動幅度業於6月18日業經本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完成,113年預定辦理「魚池鄉投61線1K+500〜3K+820道路拓寬改善工程」土地徵收補償市價,前於112年11月24日及113年3月5日提經地評會112年第2次會議及113年第1次會議評議通過,供需用土地人(本府工務處)作為113年上半年報送徵收計畫計算徵收補償價額基準。
地政處表示,上開擬定辦理工程用地徵收案,係以112年9月1日為估價基準日,其土地徵收補償市價評議結果,適用於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間辦理徵收計畫報送、徵收公告及發價完成,惟該工程用地徵收案未能及於6月底完成公告及發價作業,依據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第30條規定,需計算土地市價變動幅度於六月底前送請地評會評定,作為七月至十二月間調整徵收補償地價之依據,由需用土地人配合將先前取得之徵收土地宗地市價清冊所載評定市價,依本次評定之市價變動幅度100.12%計算調整土地徵收補償地價予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相關會議紀錄可至本府網站最新消息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