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凱米颱風漁業類-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發佈日期:2024-08-05 00:00:00
發佈單位:湖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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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unei.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CE62219DC7AD246&sms=0618EA118574E1FF&s=8BF6540C85B74BC7
一、若從事漁業生產之業者所養殖水產物有損失﹐請檢附以下資料至本所經建課辦理申請。
1、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核對正本並檢附影本1份)
2、申請人身份證影本、印章
3、113年度放養申報書影本
4、近連續三個月用電單據或證明
5、承租魚塭者請檢附租約,
※另如有魚塭受損照片亦可檢附供參酌。
二、受理期間:113年7月30日至8月8日止
三、受理單位:高雄市湖內區公所經建課
四、詳情請參閱附件農業部天然災害公告及救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