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烈嶼鄉公所清潔隊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4-08-02 00:00:00
發佈單位:烈嶼鄉
發佈部門: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原始連接:https://lieyu.kinmen.gov.tw/News_Content.aspx?n=163D622C1593A5D7&sms=A2C62D68901B977C&s=B8EE7B960418D632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清潔隊員甄選簡章
- 職稱:清潔隊隊員。
- 名額:員額2名。
- 工作地點: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如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設籍須滿10年。
2.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內容:環境清潔維護、垃圾及資源回收清運等環保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應繳表件: (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 甄選報名表1份。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3. 環保工作經歷服務證明。
4. 專業證照影本。
- 報名時間:113年8月2日起至113年8月6日(17:30截止)
- 聯絡電話:(082)364500分機519洪小姐,工作內容洽分機508莊先生。
- 甄試時間、地點:於報名後再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