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漁業(魚塭養殖、牡蠣養殖)全品項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7月29日至8月7日)
發佈日期:2024-07-31 00:00:00
發佈單位:林邊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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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lbt/News_Content.aspx?n=580744DF2375F60E&sms=5344DF32F24ED8D8&s=83D392B2BC7A94FA
公告受理漁業(魚塭養殖、牡蠣養殖)全品項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7月29日至8月7日) 發佈日期:113-07-31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本鄉經農業部公告為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受理期間::113年7月29日至8月7日(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受理。
救助項目:漁業(魚塭養殖、牡蠣養殖)全品項(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辦理)。
救助資格:
1、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漁業生產之自然人。
2、救助項目經本所勘查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應備文件:
1、身分證及印章。
2、金融機構存款簿。
3、養殖登記證。
4、土地謄本或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5、受災照片(包含災損情形、拍攝日期)。
受理地點:本所觀光農經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