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訂於113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10時,假貴公所3樓禮堂召開「苗栗縣歷史建築通霄神社社務所(含參道)修復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修復規劃設計」說明會
發佈日期:2024-07-31 00:00:00
發佈單位:通霄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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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ungshiau.gov.tw/News_Content.aspx?n=5784&s=772767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訂於113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10時,假貴公所3樓禮堂召開「苗栗縣歷史建築通霄神社社務所(含參道)修復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修復規劃設計」說明會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第5項及「古蹟修復再利用辦法」第18條規定,訂於112年5月6日(六)上午10時於苗栗縣通霄鎮公所(苗栗縣通霄鎮中正路8號)辦理修復設計再利用說明會,整合各界意見,凝聚民眾意識,以利文化資產保存及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