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113年凱米颱風造成本區住戶損失,受理住戶淹水救助申請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止,請符合資格之民眾,於期限內備好相關文件至本所社會課辦理
發佈日期:2024-07-30 00:00:00
發佈單位:鹽水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ysdo/News_Content.aspx?n=8385&s=8651066
為因應113年凱米颱風造成本區住戶損失,受理住戶淹水救助申請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止,請符合資格之民眾,於期限內備好相關文件至本所社會課辦理
一、受理申請期間:至113年8月16日止。
二、所需文件:
1.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2.印章。
3.匯入補助款之存摺封面影本(農會或郵局存摺優先) 。
4.屋內淹水照片2張(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
5.其他證明文件如租賃契約影本(請蓋私章)或里長出具實際居住證明
6.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