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政「土地複丈案件可指定日期辦理」便民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發佈日期:2024-07-30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地政處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6788
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複丈案件時,可在申請書備註欄填寫希望排定之複丈日期,地政事務所可視情況配合申請人指定時間辦理複丈,減少民眾須請假辦理,或無法依地政事務所排定日期到場而須擇期再辦理之時間浪費,簡政又便民。
本項便民措施同時適用於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