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業於本(113)年7月27日公告「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為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並自本年7月28日至8月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事宜
發佈日期:2024-07-30 00:00:00
發佈單位:北港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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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bggov.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3309&s=475207
農業部業於本(113)年7月27日公告「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為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並自本年7月28日至8月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