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臺南市政府淹水救助申請說明。
發佈日期:2024-07-29 00:00:00
發佈單位:南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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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nhuadistrict.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39&s=8651330
凱米颱風-臺南市政府淹水救助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住屋因實際淹水入屋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應依其事實認定;且『住屋』係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廁為限。
住戶淹水救助發放標準:淹水入屋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發給新臺幣15,000元+中央加碼2萬元=3.5萬元;但經核定應發給安遷救助者,不核發住戶淹水救助。
受理期程:以家戶為單位,請民眾於113年8月16日前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2.淹水佐證照片2張(能顯示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
3.匯入補助款之存摺封面影本
4.填具淹水救助申請表
5.未設籍者:租賃契約影本(請蓋私章)或里長出具實際居住證明
其他注意事項:目前中央政策對於50公分以下是否發給淹水慰助,尚未確定,提醒民眾不管淹水達幾公分,可先針對實際淹水入住屋內最高處水痕拍照存證後再清理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