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雲林縣、臺南市、 高雄市及屏東縣等地為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 金救助
發佈日期:2024-07-29 00:00:00
發佈單位:橋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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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ctc.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320986628952E1E&sms=5E8B2E50B35FDE9C&s=02D2FCFF7F6F4B62
- 品項:畜牧全品項。
- 受理期限及程序:自113年7月28日至8月6日止,於公告地區轄內鄉(鎮、市、區)公所受理農 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