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宣導]預售屋建商遲延取得使照,僅消費者得主張解約
發佈日期:2024-07-29 00:00:00
發佈單位:水林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shuilin.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7192&s=475085
[消費者保護宣導]預售屋建商遲延取得使照,僅消費者得主張解約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對於
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及相關遲延責任規定:
◎應於契約書明確記載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之「期日」
◎遲延取得使用執照,應按日給付遲延利息
◎須提出證明,方能順延取得使用執照期間
建商遲延取得使照,不得主張解除契約,僅消費者才有契約解除權!
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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