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凱米颱風天然災害後之漂流木處理案
發佈日期:2024-07-29 00:00:00
發佈單位:鹿港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lukang.gov.tw/latestevent/Details?Parser=9,4,29,,,,1747
113年凱米颱風天然災害後之漂流木處理案 2024-07-29 公布單位:農業課
- 為辦理113年凱米颱風天然災害後(氣象署解除陸上颱風警報)漂流木之處理,彰化縣烏溪、濁水溪、海岸(灘)範圍如有漂流木,請速通報縣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土地管理機關,俾利辦理漂流木處理作業。
- 彰化縣政府前以112年10月27日府農林字第1120425811號公告及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於112年11月13日府農林字第1120409141號會銜公告「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當地居民得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清理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無須依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規定申請放行查驗,但須接受各林業主管機關之檢查登記」因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於113年7月24日發布陸上颱風警報,該公告業已失效。
- 未公告自由撿拾漂流木期間,民眾不得撿拾漂流木,以免違反森林法及刑法。
最後異動時間:2024-07-29 上午 09: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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