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農產業全品項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7月27日至8月5日)
發佈日期:2024-07-27 00:00:00
發佈單位:林邊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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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lbt/News_Content.aspx?n=580744DF2375F60E&sms=5344DF32F24ED8D8&s=1C501E7819E06CD1
公告受理農產業全品項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7月27日至8月5日) 發佈日期:113-07-27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本鄉經農業部公告為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受理期間::113年7月27日至8月5日(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受理。
救助項目:農產業全品項(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辦理)。
救助資格:
1、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
2、每筆土地申請面積應達0.01公頃以上。
3、救助項目經本所勘查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4、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應備文件:
1、身分證及印章。
2、金融機構存款簿。
3、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若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或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書之農民收執聯。
4、園區災損照片(包含災損情形、拍攝日期及地標),或以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災損照片上傳系統。
受理地點:本所觀光農經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