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爲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畜牧全品項)
發佈日期:2024-07-28 00:00:00
發佈單位:美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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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meinong-district.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7E7AD6A86D0BC6A&sms=4C05973CA2EB8C79&s=7BBB483CFDD057E1
1.公告本市爲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2.辦理項目:畜牧全品項
3.受理期限:113年7月28日(星期日)至8月6日(星期二)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時間爲早上八時至下午四時(中午不休息)。
4.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50條規定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5.檢附本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