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辦理期程及相關事宜
發佈日期:2024-07-27 00:00:00
發佈單位:信義鄉
發佈部門:農業觀光課
原始連接:https://www.shini.gov.tw/list/91/12677
公告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辦理期程及相關事宜
發布日期:113-07-27 | 觀看人次:12
主旨:公告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辦理期程及相關事宜。
依據:依據農業部113年7月26日農輔字第1130023255號公告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 本次辦理現金救助項目為農產業全品項,救助額度依本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辦理。
-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 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 受理期限:自113年7月27日起至8月5日止,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時應備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
- 印章。
-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
- 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帳號。
- 非自有土地應另檢附土地租貸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 其他必要證明文件。
下載檔案:
附表1.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