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發佈日期:2024-07-27 00:00:00
發佈單位:楠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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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ns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93&s=8651094
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申報日期:113年7月27日至8月5日止
▪️週一至週五8:00~17:00(午休12:00~13:00)
▪️假日9:00~15:00(中午不休息)
🟩申報地點:本所 #一樓調解室櫃檯
🟩救助項目及金額:農產業全品項,金額詳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附表(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90019)
🟩檢附文件:身分證、印章、存摺、土地所有權狀/謄本(若非土地所有權人需一併檢附合法經營權之證明文件)
🟩若113年龍眼、荔枝、改良種芒果已申報且核定過就不能再申報
🟩請農民務必在期限內申請,並可透過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取得的災損相片(操作如下方資訊),得免勘查
※如有問題,可致電本所農業及建設課承辦人戴先生(06-5751615#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