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枋寮鄉7/27-8/5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發佈日期:2024-07-27 00:00:00
發佈單位:枋寮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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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fto/News_Content.aspx?n=22E2998358FD5C15&sms=CA4AAE6155F7F007&s=0607F39447637F8B
公告枋寮鄉7/27-8/5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發佈日期:113-07-27 資料來源:枋寮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農業部公告屏東縣為辦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救助品項為農產業全品項,自113年7月27日起至8月5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檢附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
(2) 申請人本人印章
(3) 自有土地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
(4) 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請依本所所製格式 填寫)或有效期間內之租賃契約書(載明由承租人請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
(5) 枋寮地區農會存摺影本。
(6) 未使用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上傳受災照片者應附受災照片至少2張(含遠拍及近拍),照片需註記拍攝日期並有明顯地標。
公所受理時間:
平日:上午8時~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下午5時30分。
假日:上午9時~下午5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