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區公所砂包領用原則
發佈日期:2024-07-24 00:00:00
發佈單位:岡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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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gangsh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98842C6D9F9B5BEA&sms=098504BB81A890D2&s=9ADD96824DCDA5FD
岡山區公所砂包領用原則
砂包發放時機:
(一)應變中心未開設時,汛期期間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或豪雨等訊息,如有砂包防災需求,請於上班期間上午8時至下午5:30止,至本所經建課登記領取。
(二)應變中心開設時,請至本所災害應變中心洽值班人員登記領用。
砂包領用對象數量:
(一)透天住宅(獨戶)每戶上限10包 。
(二)集合住宅上限30包(以管理委員會1次請領)。
本所砂包僅供民眾領取
機關、學校及公司行號非發放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