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及「第二屆文化部社區營造獎參選簡章 」
發佈日期:2024-07-22 00:00:00
發佈單位:神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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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shengang.taichung.gov.tw/3450220/post
為獎勵對於推動社區或社群營造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文化部業於113年7月5日修正發布「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
參選資格:個人、立案團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
獎項類別:
(一)社造貢獻獎:長期致力於社造推動,對於社造發展或深化具有重大貢獻者。
(二)社造創新獎:轉化傳統社造推動方式,整合跨域資源,促進多元平權,以新思維推動社會改造,著有具體績效者。
(三)青年行動獎:四十五歲以下的青年,與在地社區、組織合作,提出具創意的行動與實踐,著有具體績效者。
(四)社造行政獎: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推動社造資源整合、開放政府、審議民主及行政革新等,著有具體績效者。
【第二屆文化部社區營造獎參選簡章】
辦理依據:依據「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第二、六點規定訂定之。
受理期間及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止,將報名應備文件於截止日前寄(送)達文化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方式:電郵或紙本報名,請譯一。
1.電郵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PDF檔及WORD檔各1份,電郵至本部指定信箱(moccea02@gmail.com)報名參選。
2.紙本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1式2份,寄(送)至本部(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三) 參選應備文件如有缺漏,本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限期補正,並應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前補正完成。未依限補件者,若無特殊原因,則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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