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5月3日)
發佈日期:2023-05-03 00:00:00
發佈單位: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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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05030001&toolsflag=Y&dtabl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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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ain-a_01">
<div class="main-a_03">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br />
一、預計112年5月4日生效:<br />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無。<br />
<br />
貳、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受僱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br />
一、處分時間:112年5月3日。<br />
二、受處分之對象: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第一金證券)及業務人員江○○。<br />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第37條第13款、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9款及第3項。<br />
四、違反事實理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於111年10月31日對第一金證券桃園分公司進行查核,發現第一金證券業務人員江○○與客戶有借貸款項、以LINE受理客戶委託交易等情事,及第一金證券有受理未簽署授權書之客戶委託買賣交易之情事。<br />
五、處分結果:考量第一金證券係主動報請證交所查核,爰予以減輕處分,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第一金證券新臺幣24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命令第一金證券停止業務人員江○○ 1個月業務之執行。<br />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羅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86</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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