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5月12日)
發佈日期:2023-05-12 00:00:00
發佈單位:金管會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305120003&toolsflag=Y&dtabl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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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ain-a_01">
<div class="main-a_03">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br />
一、預計112年5月15日生效。<br />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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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處富利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br />
一、裁罰時間:112年5月12日<br />
二、受裁罰之對象:富利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富利康公司)負責人王OO君。<br />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br />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富利康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於111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並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br />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富利康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br />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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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處友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br />
一、裁罰時間:112年5月12日<br />
二、受裁罰之對象:友荃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友荃公司)負責人德荃投顧有限公司代表人林OO君。<br />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br />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友荃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於111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公告並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br />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友荃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br />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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