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公所【記憶.再現鬱金香公園】開始照片徵集
發佈日期:2024-07-15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農業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59799
詳細內容
徵集內容:以花蓮縣鬱金香公園(原稱鬱金香花園)具有意涵之照片為主。
徵集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以郵戳寄送時間為憑。
1.照片正本:黑白、彩色照片不拘、尺寸不限。
2.數 量:提供件數20件為限。
收件方式:
1.郵 寄 方 式:請檢附照片及照片授權同意書,以掛號郵寄至97365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 吉安鄉公所農業課,信封上請註明「記憶.再現鬱金香公園照片募集」
2.提供實體照片:為避免照片於寄送過程中折損,建議以護套保護,經專人掃描後寄回。
3.提供光碟片者:將照片掃描或翻拍成數位檔案、解析度3百萬畫素以上之JPG檔案格式。
4.E-mail寄送:請將照片電子檔及照片授權同意書電子檔,E-mail至ann88041430@gmail.com,郵件主旨請註明「記憶.再現鬱金香公園照片募集」。(照片檔案格式請以JPG為主,每張圖檔請分開寄送檔案容量1MB以下)
5.親 自 送 件:請送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 吉安鄉公所農業課 蔡小姐為您收件。
授權使用:提供者請簽署「照片授權同意書」,同意照片使用權永久免費提供予吉安鄉公所從事相關之複製、重製、攝影、出版、著做、公開展覽、網路展示及其他本所相關出版品之出版、播出、重製等不限形式之使用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洽詢單位: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逕洽吉安鄉公所農業課(03)8523-126分機139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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