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自113年7月11日起至113年7月22日受理西瓜6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發佈日期:2024-07-12 00:00:00
發佈單位:新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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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sinhua/News_Content.aspx?n=5932&s=8648561
本所自113年7月11日起至113年7月22日受理西瓜6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7月10日農糧字第1131016046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下稱本辦法)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南市新化區,救助項目為西瓜,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6萬2,000元。
(二)申請期限自113年7月11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2.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3.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應攜帶之資料: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農會存摺(非農會存摺亦可,需扣手續費)。
2.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1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第1類)。(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
3.存續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正本。(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
標籤:#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