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
發佈日期:2024-07-12 00:00:00
發佈單位:金湖鎮
發佈部門: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原始連接:https://kinhu.kinmen.gov.tw/News_Content.aspx?n=01B1900600683770&sms=A2C62D68901B977C&s=DBB1C0D2C980E6BA
🌟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
🌟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
🔹#參加資格🔹: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參賽組別🔸:
(一) 金湖采風組:以金湖鎮人文特質、山水風情題材為限。
(二) 花蛤活動組:以金湖鎮海灘花蛤季活動內容題材為限。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0 7 月3 1 日止
(08:0017:30國定例假日除外,以收件時間為準,參賽者請自行衡量郵寄時間及路程)。
🔸#作品規格🔸:沖放6x8吋(可全放) 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
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
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如附件),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6x8吋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
“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2號 金湖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32528,
信封請註明發現金湖之美攝影比賽(○○○○組)」字樣。
🔸#評審及公佈🔸:
擇期辦理評審,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獎勵🔹:各組分取第三名1名,獎金 4,000元、獎狀乙幀。
各組分取佳作若干名,各得獎金1,000元。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參賽規範🔸: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稿)。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
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
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領取獎金達肆仟元以上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作品若干,其獎同佳作作品,其著作權 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金湖鎮長陳文顧歡迎大家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