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臺中市節電競賽暨汰換家電獎勵活動辦法
發佈日期:2024-07-09 00:00:00
發佈單位: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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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north.taichung.gov.tw/3439096/post
387150000I_1130078938_ATTACH2 一、為促進臺中市家戶用電節能成效,從生活中落實節能減碳,希冀透過獎勵方式,鼓勵市民參與並主動推廣節電活動,以提升活動效益。
二、活動資訊摘述如下(詳如活動辦法簡章):
(一)報名資格:
1、家戶組:設籍臺中市之住宅用電戶(含社區大廈管理委員會),用電種類須為「表燈非營業用」,當期用電度數至少150度(含)。
2、商家組:臺中市轄內小商店(如早餐店、餐飲店、理髮店、雜貨店、辦公室、超商等),用電種類須為「表燈營業用」,當期用電度數至少350度(含)。
(二)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週一)下午5時止。
(三)報名方式:
1、紙本郵寄:提交「113年臺中市節電競賽活動報名切結書」,郵寄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封面請註記「113年臺中市節電競賽活動報名」。
2、線上報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及上傳「113年臺中市節電競賽活動報名切結書」(線上報名表單網址:https://reurl.cc/9v8qNX)。
三、活動有任何問題逕洽本局活動窗口(04-22289111分機66243)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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