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強迫入學宣導
發佈日期:2024-07-09 00:00:00
發佈單位:後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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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houlong.gov.tw/News_Content.aspx?n=3097&s=767101
113年強迫入學宣導
後龍鎮公所強迫入學入學委員會針對113學年度應入學新生已寄發入學通知,家長或監護人應陪同適齡學童前往戶籍地所屬學區國民小學報到接受國民基本教育。依據強迫入學條例規定,適齡兒童在接獲入學通知後即應前往該學區之國民小學報到,家長或監護人如於開學後仍未督促學童就學,經學校通報至本委員會並警告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可處一百元下行政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入學為止。如學童因家境問題導致就學有阻礙,老師、家長或監護人、里長等,知悉有此情事者,皆可向本委員會請求協助,由本所提供相關補助或資源輔導學童順利就學。
(發稿日期:1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