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公所臨時人員(1名)甄選公告
發佈日期:2024-07-08 00:00:00
發佈單位:西螺鎮
發佈部門:行政室
原始連接:https://www.hsilo.gov.tw/2015/news_detail.php?sn=7441
主題名稱雲林縣西螺公所臨時人員(1名)甄選公告
發佈單位行政室
公佈日期113-07-08
詳細說明雲林縣西螺公所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一、甄選單位: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政風室
二、工作項目:協助政風室辦理事務等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雲林縣西螺鎮公所(雲林縣西螺鎮光復西路20號)
四、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需配合本所業務加班,加班時間另計。
五、名額:1名。
六、報名資格:
(一)需為本國國民,年滿18歲,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或檢具同等學歷之證明。男性需檢具役畢(含國民兵、補充役及替代役)或免役證明,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及嗜好。
(二)具基本電腦使用及文書處理能力,並能適任清潔工作。
四、待遇:新臺幣27,470元/月,年終獎金1.5個月(按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1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止。
(二)報名檢具資料:報名表(公告於本所網站)1份、最高學歷證明影本1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男性需另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迴避任用切結書1份、其他工作相關之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書寫並以包裝袋密封後,於外表註記「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政風室臨時人員應徵資料」。應徵資料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整分至12時;13時30分至17時30分)遞交至本所行政室櫃台。
(三)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面試時間:本所將以電話告知。
(二)地點:雲林縣西螺鎮公所二樓會議室。
七、甄選項目:
(一)儀態20% (態度、舉止、語言表達、人格特質等)
(二)職能30% (溝通協調、自我管理、完成任務能力)
(三)才識50% (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
八、甄選方式:
(一)審核書面資料,若有資料不符或造假者,逕不予錄取不另行通知。
(二)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
(三)面試採委員問答之方式進行,每人以10分鐘為限。
(四)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身分。
九、錄取公布方式:錄取後以電話通知,亦將於本所網站公告。
十、其他:
(一)如具備以下情事者請勿報名本次甄選: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任公職並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者。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9.依其他法規不得任用為本所臨時人員者。
(二)經錄用者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即撤銷其資格。
(三)如錄取人員具下列情事,本所得辦理解僱並依法進行資遣,錄取人員不得要求留用:
1.無故曠職三日以上。
2.具吸毒、酗酒及賭博等不良嗜好,或經主管考核認定不適任者。
3.因本所業務變更僱用原因消滅者。
十一、洽詢方式:
(一)承辦人:張家維先生,電話:(05)5863203#106。
(二)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http://www.hsilo.gov.tw/
附件 附件2-徵才公告.pdf
附件3-迴避任用切結書.pdf
附件4-甄選報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