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住宅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發佈日期:2024-07-03 00:00:00
發佈單位:桃源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tauy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798FAE536E46054&sms=6AA55A85D10DF9F8&s=FB4C165F0C29CAEE
高雄市政府受理「113年度住宅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止。
受理資訊
‧ 受理申請期間:113年8月1日(星期四)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
‧ 申請方式:
➊採書面申請者:受理期間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市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郵寄資訊詳附件公告事項六)。
➋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nlma.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➌受理申請機關及電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電話:07-3373529、07-3373530或07-3368333轉26492651,地址:8022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➍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戶籍須設籍本市,使得提出申請。
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 至「高雄住宅補貼網」下載,網址:https://hs.kcg.gov.tw(書表下載)。
‧ 從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nlma.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點選欲申辦的補貼項目下載申請書表。
‧ 自113年8月1日以後,可就近本市各區公所或市府都市發展局免費索取。
‧ 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